芝诺论证道,在阿喀琉斯与乌龟的赛跑中,如果阿喀琉斯让乌龟先爬一小段(为表公平起见),那么这位迅捷的跑步高手将永远追不上这只蹒跚的乌龟。这是因为,在阿喀琉斯追上乌龟之前,他必须先到达乌龟原先所处的位置;但假如存在运动的话,那么乌龟已不在原地,已经往前移动了。情形将永远就是这么一个悖论。当阿喀琉斯到达乌龟原先所在的地方时,乌龟已经前进了。阿喀琉斯永远也无法追上乌龟。
其结论在我们看来也许是荒谬的,但是这些结论事实上来源于这样一种数学观念,即所有的数、实际上还有所有物质都是无限可分的。在研究生的数学原理课上芝诺的这些论断依然被研究着。
芝诺迫使我们在数学和依赖感官所提供的信息之间作出选择。
众所周知,感官时常欺骗我们,所以我们应该选择数学的确定性。
【个人注解如下】:
至此,我不由的想到另一个问题,生命体本身而言。众所周知,乌龟的寿命是极其长寿的,若按照生命的轨迹而言,兔子的寿命就显得很微不足道了。然后我们应该想到的另一个问题是,速度和时间也是相关的。人们在“龟兔赛跑”中所想的更多的是从出发到目的地的路程之下计算“龟兔”的速度。可就实际而言,若按照生命本身而言,若目的地再远一点,直至生命枯竭。兔子还能超过乌龟吗?
当然,这貌似也很荒谬。就像“龟兔赛跑”本身就很荒谬。
但从历史的角度来说,就拿司马懿来说。
很多人都说司马懿是熬到的“皇帝”。
如此,谁能说这和生命体无关呢?
所以,从速度的角度,谁更胜一筹呢?
从结果来说,曹操还没到司马懿的一半就挂了(当然,这个不准确),这算是“半途而废”了。
但这是我所理解的“悖论”。
就现实例子而言,婚姻。
有些人熬了七八年,结婚了,尔后离婚。
有些人过了二三十岁,结婚了,相伴终生。
这种所谓的比较本身,真的符合客观吗?
说完后,我自己都笑了。
但就事实而言,“龟兔赛跑”比的并非“速度”本身,但大多数人倾向于从速度的角度去分析得出兔子获胜的逻辑。但说到底,“龟兔赛跑”比的是谁先到达目的地。从寿命的角度,兔子肯定是在乌龟前头先死的(自然状况下)。
当然,这个故事本身就只是个故事。但乌龟和兔子是实实在在存在的。故,若要比较的话,谁说乌龟会输呢?
我倒觉得,按照我的这个逻辑,兔子赛不过乌龟。